火箭网校

懒****

发布于2025-08-09 14:46:05

67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何能当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一直都可以这么做,还是只是特殊条件下才可以?

氢虎财考

回答于 2025-08-09 18:02:23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不是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而是可以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在特殊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对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计税价格中,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销售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可用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 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当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等无实际销售额情况时,要先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该价格包含了消费税,以其作为计税依据乘以增值税税率,即可算出增值税销项税额。 ​ -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如卷烟、白酒,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此价格同样可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依据。 ​ - 从量计征消费税的货物:由于消费税是按销售数量计税,与销售额无关,所以增值税计税依据就是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不需要用到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增值税,直接按正常销售价格计算即可。

我要提问

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

重置

提问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7335787237 询课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8:00 - 24:00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28栋105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请扫下方扫一扫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QQ客服1

请扫下方扫一扫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氢虎官方客服

请扫下方扫一扫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氢虎官方客服

17335787237

8:00 - 24:00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28栋105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