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函证的评价
一、评价回函的可靠性
(一)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的回函
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并收到回函后,注册会计师可以验证以下信息: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者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的发出城市或者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 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必要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进一步核对。
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二)通过跟函方式收到的回函
对于通过跟函方式获取的回函,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
3、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
(三)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
1、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2、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可以与被询证者联系(如电话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四)以传真形式收到的回函(补充)
联系被询证者,向被询证者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
(五)对询证函的口头回复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直接书面回复,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在收到对询证函口头回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
二、需要关注的舞弊风险迹象及应对
(一)风险迹象
1、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
2、管理层试图拦截、篡改询证函或回函,如坚持以特定的方式发送询证函;
3、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
4、注册会计师跟进访问被询证者,发现回函信息与被询证者记录不一致,例如,对银行的跟进访问表明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银行函证结果与银行的账面记录不一致;
5、从私人电子信箱发送的回函;
6、收到同一日期发回的、相同笔迹的多份回函;
7、位于不同地址的多家被询证者的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相同;
8、收到不同被询证者用快递寄回的回函,但快递的交寄人或发件人是同一个人或是被审计单位的员工;
9、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被询证者的地址不一致;
10、不正常的回函率,例如:银行函证未回函;与以前年度相比,回函率异常偏高或回函率重大变动;向被审计单位债权人发送的询证函回函率很低;
11、被询证者缺乏独立性,例如:被审计单位及其管理层能够对被询证者施加重大影响以使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是被询证者唯一或重要的客户或供应商);被询证者既是被审计单位资产的保管人又是资产的管理者。
(二)针对舞弊风险迹象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舞弊风险迹象,注册会计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实施的审计程序的例子包括:
1、验证被询证者是否存在、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缺乏独立性,其业务性质和规模是否与被询证者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交易记录相匹配;
2、将与从其他来源得到的被询证者的地址(如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上签署的地址、网络上查询到的地址)相比较,验证寄出方地址的有效性;
3、将被审计单位档案中有关被询证者的签名样本、公司公章与回函核对;
4、要求与被询证者相关人员直接沟通讨论询证事项,考虑是否有必要前往被询证者工作地点以验证其是否存在;
5、分别在中期和期末寄发询证函,并使用被审计单位账面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核对相关账户的期间变动;
6、考虑从金融机构获得被审计单位的信用记录,加盖该 金融机构公章,并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相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没有记录的贷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事项。
三、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1、再次发函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
2、替代程序
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3、无法替代
(1)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
这些情况可能包括:
a)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b)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2)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四、回函存在不符事项的处理
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不符事项还可能显示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某些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询证函回函的差异是由于函证程序的时间安排、计量或书写错误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