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性短期缺勤与非货币性福利
二.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三.设定收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等
2、设定受益计划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当期服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在损益中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主要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等。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