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年休假天数
累积工作年限 1年 10年 20年
(1)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2)累积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
(3)累积工作满2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带薪年休假。
不享受年休假情形:
(1)病假: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积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积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3)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知识点: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税款
(1)工资、薪金所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本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
(3)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7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70%×20%
知识点:视同销售
(1)委托代销: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视同销售;
(2)跨“县(市)”移送货物;
(3)委托或自产的货物用于投(投资)分(分配利润)送(无偿赠送)和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4)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投资)分(分配利润)送(无偿赠送);